备注:按照《值班工作管理办法》,总值班工作由机关1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承担,学工系统(含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校团委)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、校医院、图书馆、莲湖校区、高科学院以及各学院不参与总值班,自设值班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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